为确保我校2023年高一新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依据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湘西自治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2023年全州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州教体通〔2023〕3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田正富 执行 组 长:陈 俊 执行副组长:郑昌贤 副 组 长:刘吉霞 田庭椿 田明海 成 员:江 波 胡 勇 王立新 孙 辉 李才卓 彭楚明 田际侦 刘 征 王 炜 邹 勤 杨桥华 (二)招生办公室 主 任:邹 勤 副主任:王宗敏 组 员:罗 运 田 玲 石晓红 李 翔 张 书 欧晓华 马绍香 田 俊 张桂莲 田明顺 石 峰 张书琳 瞿贻晶 (三)监督小组: 组长:田际侦 副组长:江波 成员:彭英姿 符春红 二、招生计划、类别及要求 (一)招生计划 湘西州第二民族中学2023年高一新生招生计划为700人。 (二)招生类别和要求 1.定向生招生 (1)招生计划 定向生招生计划350人。(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计划数,见附件1) (2)录取依据 ①志愿。在湘西自治州录取管理系统第一志愿栏里需填报“湘西自治州第二民族中学”。 ②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达到2B以上。 ③成绩(升学档案分)。按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九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政治、生物、地理)文化笔试成绩必须630分以上。 ④“两统一”。定向生资格条件原则上实行初中学校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两重认定(“两统一”),即具有永顺县同一初中学校3年完整学籍且连续3年实际就读,且符合普通高中定向生资格条件。 (3)未完成的定向生招生计划数将调剂到普通生招生计划数中。 2.自主招生 (1)学科特长招生 ①招生计划 学科特长招生计划10人。 ②资格要求 A.具有湘西自治州学籍的湘西自治州第二民族中学2023年初中应届毕业生。 B.综合素质评价达到2B以上。 C.初中三年综合评定成绩为优秀(原则上七年级成绩占20%,八年级成绩占30%,九年级成绩占50%。)的学生可以推荐。 ③报名要求与时间安排 A. 6月15日前,学生填报《2023年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且表中只能填报湘西自治州第二民族中学一所学校,否则取消自主招生资格。 B. 6月29日前,我校将填写的《2023年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资格审查表》和《2023年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名册》(见附件3)原件纸质文档报送永顺县教体局审核,并在“湘西自治州高中阶段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招生资格审查”栏里上传资格审查学生信息。 ④备选名单确定 2023年6月24日,我校招生办按照择优原则和学科特长招生计划1:1比例认定,对填报学科特长自主招生的学生获得备选人资格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定的备选学生名单在湘西自治州第二民族中学校园网(www.xxzemz.com)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科特长生备选名单报永顺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并报州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2)体艺专长生招生 ①招生计划 体艺术类自主招生计划190人。其中美术类80 人(美术75人,书法生5人);音乐类80人;体育类10人(田径4人,足球3人,篮球3人);传媒类20人。 ② 资格认定 A、直接认定。6月9日至10日,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条件的学生,凭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永顺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办理认定手续。 B、测试认定。需要进行测试认定的体艺专长生,6月9日至10日在永顺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报名,申请测试认定。6月21日上午8:00参加永顺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组织和组考的美术专长测试和永顺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组织我校组考的音乐类、体育类、传媒类以及美术类的书法专长测试。 报考测试认定的相应专长的学生无论人数多少,均组织相应测试,成绩合格(80分以上为合格)的方可认定为专长生备选人员。 ③备选名单确定 我校招生办按择优原则和每个体艺专长类别招生计划的1:1.2的比例,对填报体艺专长生自主招生的学生获得备选人资格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定后的体艺专长生备选名单,在永顺县教体局、生源校和湘西州第二民族中学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体艺专长生备选名单报永顺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并报州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④签订协议 艺体专长生身份被认定且获得备选资格后,须到学校签订协议,承诺被录取后到艺体专业班就读,否则,视为主动放弃以艺体专长生备选资格。 ⑤专长认定合格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未完成的体艺专长自主招生计划数将调剂到普通生招生计划数中。 3.普通生招生 (1)招生计划 普通生招生计划150人。 (2)招生对象 具有湘西自治州学籍的2023年永顺县应届初中毕业生。 (3)录取依据 ①志愿:在湘西自治州录取管理系统第一志愿栏里需填报湘西自治州第二民族中学。 ②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2B以上。 ③成绩。成绩须达到州教体局划定的湘西自治州第二民族中学录取档分线(升学档分总成绩为1200分和加分)。 三、录取 (一)录取批次及时间 第一批次录取,录取时间:7月13日8:00—16日16:00 (二)录取办法 根据州教体局按招生计划、学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考总分抛出的电子档案,网上择优录取。 (三)录取顺序 先录定向生,再录自主招生,后录普通生。 (四)录取审批 录取结束后,报州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批准。 (五)录取公示 录取名单在湘西自治州第二民族中学校园网(www.xxzemz.com)公示并通知考生本人或考生家长。 (四)领取录取通知书 被录取的学生在7月22日到7月25日到湘西自治州第二民族中学教务科(和平楼212室)报到并领取录取通知书。超过7月25日,视为自动放弃。 四、监督 湘西自治州第二民族中学纪委对本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投诉电话:0743-5222902 五、附则 本《方案》由湘西自治州第二民族中学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郑老师:13974323628 邹老师:13037423433
湘西州第二民族中学
2023年5月20日
附件1
(初审:孙辉 复审:田际侦 终审:田明海 责任编辑:祝东顺)
湘西州第二民族中学2023年高一新生定向生招生计划分配表
附件2:2023年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资格审查表 |